天音控股(000829):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20:45:47 中财网

原标题:天音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证券代码:000829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十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股东深投控已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深投控在内的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深投控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除深投控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中包含深投控,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发行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发行事项时,关联股东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除深投控外,公司本次发行尚无其他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除深投控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除深投控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深投控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深投控将不参与认购。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07,530,13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中,深投控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原则上不超过 47,6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数量能够保证深投控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不低于 19.03%),且最终确定的认购数量不得影响公司的上市条件。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深投控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深投控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要求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4,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天音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5,000.0038,443.00
2天音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70,000.0051,340.50
3天音彩票研发与产业化运作项目49,000.0034,378.00
4天音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21,000.0021,000.00
5天音易修哥连锁经营项目20,000.0013,900.00
6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5,638.5025,638.50
合计240,638.50184,7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9、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于 2023年 8月 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预案已在“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的说明”中对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以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股本相应增加,短期内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虽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
公司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释义 ............................................................................................................................... 9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1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5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概况 ................................................................... 16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20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20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0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21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 22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22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2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2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2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44 四、结论...................................................................................................................... 4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45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4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46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4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47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47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47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 56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56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58 三、《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59
第六节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 64 一、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64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 66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 66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66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68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70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天音控股、公 司、本公司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赣南果业股份 有限公司
预案、本预案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天音控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天音控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董事会天音控股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天音控股的股东大会
监事会天音控股的监事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国资委、实际控 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音通信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为天音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天富锦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深投控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elling Telecommunication Holding Co., Ltd
注册资本:102,510.043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绍文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6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158312266X
股票简称:天音控股
股票代码:000829
经营范围:各类信息咨询服务(金融、证券、期货等国家有关规定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摄影,翻译,展销通信设备和照相器材;经营文化办公机械、印刷设备、通信设备;水果种植,果业综合开发、果树良种繁育及技术咨询服务,农副土特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机械电子设备、照相器材的批发、零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限止和禁止的技术和商品除外),畜牧、种植业、蔬菜瓜果培育;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屋装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背景
1、社会背景:国内经济稳中向好,消费市场和技术领域呈现新业态 (1)经济发展
2022年全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1,210,207亿元,比上年增长 3.0%。

202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同期增长 5.2%,经济总体保持恢复向好态势。

(2)消费市场
我国拥有巨大消费能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9,218元,同比增长 6.3%。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6,796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 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9.0%。

同时,随着国民收入进一步提高,消费需求进一步向高层次、高质量、个性化和多元化方向发展。我国消费升级将进一步从商品消费驱动转向服务消费驱动,从传统消费驱动转向新兴消费驱动,从生存消费加速向体验消费和品质消费升级。

新时代消费主力军集中在数字时代出生的年轻一代,这些精通数字技术的年轻消费者更乐于接受新事物,消费速率更高,对产品的便利性、质量和多样性设定更高的标准,越来越追求更好的体验和服务,是新业态、新模式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

(3)数字技术
5G时代的全面到来带动了基于 5G技术的手机、汽车、智能家电、工业设备等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截至 2023年底,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 5G移动电话业务用户数分别达 7.95亿户、4.08亿户和 2.6亿户,累计用户数突破 14亿。

数字技术作为这个时代关键的信息运用技术,同时也是生产力发展本身的关键技术乃至生产要素,在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千兆光纤、5G、卫星网络的发展使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可行,在信息的获取与传达的便捷程度上更进一步;云计算、AI等的发展使得信息处理过程能够进一步自动化。这些信息运用技术不仅为企业、家庭、政府等各类主体降低信息交流成本、提高交流效率,从而拉高经济活动的整体产出效率,还使得经济各主体尤其是更复杂、更庞大的组织形式变得经济性可行,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出更加多元、复杂的商品和服务。

2、行业背景:移动通信及智能终端行业催生新增长点,彩票市场注入新活力
(1)移动通信及智能终端行业
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报告,2022年,受全球经济大环境、消费疲软等因素的影响,国内市场手机总体出货量累计 2.72亿部,同比下降 22.6%。2023年手机市场逐渐回暖,根据中国信通院报告,2023年国内手机市场出货量为 2.89亿部,同比增长 6.5%,其中,5G手机出货量 2.40亿部,同比增长 11.9%。

在中国智能手机行业出货量下滑的大周期背景中,折叠屏手机市场实现持续性地逆势增长,2022年中国折叠屏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 154%,2023年中国折叠屏手机市场出货量约 700.7万台,同比增长 114.5%,2023年华为、OPPO和荣耀占据超七成市场份额,其中华为占据折叠屏手机市场份额的 37.4%。折叠屏手机凭借创新性的形态和沉浸式大屏体验,更大程度上满足了用户需求,成为智能手机行业发展新的机会点。IDC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 600美元以上高端手机市场份额达到 27.4%,同比增长 3.7个百分点。

随着 5G、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以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加速推进,我国智能终端市场前景广阔。智能终端的产品界定和种类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而进步。从产品形态上看,传统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产品将向大屏、高清晰显示、多 CPU核心、多模多频方向演进;而更新一代的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汽车等,作为新兴智能终端产品,都将催生巨大的潜在市场。

同时,随着微信、抖音等移动互联网的大规模应用,国人智能手机日均使用时间增加,拥有巨大移动互联网基数的中国手机服务市场成为新的风口,第三方维修服务品牌加速布局线下市场,集中于手机维修、配件销售、二手机回收等核心业务,整个手机服务市场预计将较好发展。

(2)彩票行业
中国彩票行业在近几年虽然经历了多重考验,但整体市场仍在不断复苏。

2023年,全国共销售彩票 5,796.96亿元,同比增加 1,550.44亿元,增长 36.5%,增长迅猛,其中,福利彩票机构销售 1,944.41亿元,同比增加 463.11亿元,增长31.3%;体育彩票机构销售 3,852.55亿元,同比增加 1,087.33亿元,增长 39.3%。

主要受彩票派奖促销、基诺型彩票扩大销售范围,以及足球世界杯等因素影响,彩票行业基本已经开始恢复,完成了触底反弹的过程。随着全球大环境的回暖,全球彩票市场也在持续发展,更多重量级赛事的复苏给体育彩票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与此同时,在海外市场,随着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推进,公司将获得更多与沿线国家的合作机会,叠加未来大量中资企业的“出海”步伐,为公司拓广海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政策背景:国家政策推动行业数字化、高质量发展,助力移动通信及智能终端行业稳定发展,支持彩票行业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是“十四五”时期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战略任务。2022年国家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部署了“构建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体系”重大任务,明确了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方向、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为未来五年我国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规划》指出,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二是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三是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四是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五是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十四五”时期,信息化进入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新阶段。

在移动通信及智能终端销售领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支持行业发展。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 5G加快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指导文件,为智能终端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为下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在彩票行业领域,近年来随着彩票销量的增长,彩票行业监管渐趋严格,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进一步规范彩票行业相关方的责任,推动彩票行业合规运营、科学监管,从而促进彩票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数字化经济成为国家层面的战略发展方向,彩票市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彩票行业数字化转型成为推动彩票市场增长的新动力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目的
1、实现公司“一网一平台”战略和“1+N”产业布局
“一网一平台”战略主要指通过线下的零售网络搭建线上交易服务平台;而“1+N”产业布局即指以手机分销向智能家电、配件、出行穿戴等其他 N个产品布局,又指立足中国大本营,向其他 N各区域扩张,也指自分销业务向零售、自营零售、物流、售后服务等 N个业务类型延伸。

随着 5G、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以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加速推进,我国智能终端市场前景广阔。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集分销、零售、物流、售后、移动转售、彩票等业务化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拥有深厚的积累。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支撑公司“一网一平台”战略和“1+N”产业布局的落地,支持各业务板块的运营,提升各业务条线和管理流程的效率,降低运行和管理成本,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利润空间。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终端销售业务的营销网络建设、数字化平台建设以及彩票业务的持续研发,亦将用于积极拓展彩票、手机维修等市场空间较大或毛利率较高的业务,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有助于积极实现公司的“一网一平台”战略及“1+N”产业布局。在多变的市场发展环境中,公司将继续夯实渠道基础,拓展市场空间,培厚创新土壤。

2、积极贯彻“十四五”战略规划,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我国已全面进入数字经济时代,由高速度转变为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形态。通信行业作为数字经济的基础,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 2025年,信息通信行业整体规模进一步壮大,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创新能力大幅增强,新兴业态蓬勃发展,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能力全面提升,成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坚强柱石。

本次募投项目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定位符合“十四五”战略规划。通过天音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公司将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分级建设”的数字化管控模式,实现企业持续数字化转型;通过天音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天音易修哥连锁经营项目,公司将进一步聚焦原有优势领域,将主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通过天音彩票研发与产业化运作项目,公司将以创新驱动发展,以技术夯实基础,以规模提升效益,并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推进产品数字化转型。

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响应了国家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和意见,顺应了国家数字化升级和产业智能化的战略布局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对现有信息化系统的改造升级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

3、提升资本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加强公司应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力,为核心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深投控在内的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深投控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包括深投控。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深投控直接持有公司195,032,5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3%,鉴于 2018年 8月 20日,公司股东深投控、天富锦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天富锦持有发行人 9.80%股权,深投控对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 28.8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除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以外,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除深投控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除深投控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深投控在内的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深投控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除深投控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07,530,13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中,深投控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认购总额原则上不超过 47,6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数量能够保证深投控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不低于 19.03%),且最终确定的认购数量不得影响公司的上市条件。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深投控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深投控将不参与认购。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结束之日,深投控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深投控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要求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4,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天音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5,000.0038,443.00
2天音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70,000.0051,340.50
3天音彩票研发与产业化运作项目49,000.0034,378.00
4天音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21,000.0021,000.00
5天音易修哥连锁经营项目20,000.0013,900.00
6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5,638.5025,638.50
合计240,638.50184,7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决议自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2024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在内的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特定投资者,深投控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发行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时,关联股东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已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深投控直接持有公司 195,032,5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3%,鉴于 2018年 8月 20日公司股东深投控、天富锦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天富锦持有发行人 9.80%股权,深投控对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 28.8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作为深投控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包含深投控,本次发行完成后,深投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作为深投控的控股股东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股东深投控已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等事宜。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取得相关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特定对象,其中深投控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深投控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认购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7,600.00万元(含本数)。深投控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Invetment Holdings Co., Ltd.
注册资本:3,318,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8楼、19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6642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深投控 100.00%的股份,为深投控的控股股东。深投控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三)深投控主要业务情况
深投控是 2004年 10月在原深圳市三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基础上组建新设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深投控立足深圳城市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重点打造科技金融、科技园区、科技产业三个产业集群,着力构建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运营三大核心功能,担当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成为全球创新要素资源聚合平台,服务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深投控参股控股企业众多,涉及行业范围广泛,对于深圳市经济、民生影响较大,所控制的多家大型集团型企业,在科技金融板块、科技园区板块和科技产业板块业务中均处于行业前列。

(四)深投控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深投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资产总额115,771,704.92115,285,972.63
负债总额76,236,023.2675,834,149.05
所有者权益39,535,681.6539,451,823.58
营业收入13,774,256.8229,042,735.98
净利润460,864.621,702,043.29
注: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 1-6月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

(五)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深投控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年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已做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有关承诺仍正常履行中。

除深投控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外,本次发行完成后,深投控与上市公司不因本次发行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七)本预案披露前 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公告前 24个月,公司与深投控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八)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深投控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深投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源于股权质押的情形,本次发行后,深投控亦无将持有的天音控股股份进行质押的计划或者安排;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或者其他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公司与深投控于 2023年 8月 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签署了《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认购数量、认购方式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甲方拟向包括乙方在内的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07,530,13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乙方认购总额原则上不超过 47,600.00万元(含本数),乙方认购数量能够保证乙方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被稀释(即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不低于19.03%),且最终确定的认购数量不得影响甲方的上市条件。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审核要求由甲方进行主动调整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乙方同意届时配合对其股票认购数量按上述认购比例相应调整。

若甲方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甲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乙方承诺本次认购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作为本次发行的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甲方 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甲方 A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甲方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乙方将不参与认购。

(四)认购价款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决定后,于收到甲方或其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股份认购款缴纳通知后按照该通知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额汇入甲方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本次发行验资完毕后,上述全部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如果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足额缴付股份认购款,应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未足额缴付款项对应的股票认购权,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等股票。

(五)股票登记与上市等事宜
甲方在收到乙方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认购人缴纳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价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甲方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尽快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将乙方认购的股票计入乙方名下,以实现交付。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六)限售期
乙方承诺: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甲方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就本次向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于本次发行结束后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限售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如果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乙方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乙方本次认购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甲方对此不作出任何保证和承诺,但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股份解除限售所需的有关手续。

(七)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由双方盖章并经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按法律法规之规定获得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

3、甲方本次发行事宜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八)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4,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天音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5,000.0038,443.00
2天音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70,000.0051,340.50
3天音彩票研发与产业化运作项目49,000.0034,378.00
4天音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21,000.0021,000.00
5天音易修哥连锁经营项目20,000.0013,900.00
6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5,638.5025,638.50
合计240,638.50184,7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天音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括
本项目由天音通信及其子公司实施,总投资额为 55,000.00万元,建设周期为 3年,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38,443.00万元。本项目将借鉴现有营销网络成功的建设运营经验,加大境内营销网络布局,新增分公司、办事处或扩张现有分公司、办事处,填补部分区域市场空白,巩固公司在已有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形成覆盖面更广阔的全国性营销网络。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持续贯彻实施公司“一网一平台”战略及“1+N”产业布局的必然选择 智能终端销售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也是公司构建“一网一平台”与“1+N”产业布局发展的战略支柱。公司目前已形成较具有规模的线上、线下的全渠道覆盖,与苹果、华为、三星三大头部手机品牌长期、紧密、深度、友好地合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一方面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现有渠道网络,加深与头部品牌商的合作;另一方面将有助于公司逐渐形成以手机销售为主,3C数码、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销售为辅,品类丰富的智能终端销售体系。因此,本项目是落实公司“一网一平台”战略和“1+N”产业布局的必要措施。

(2)扩张营销网络是拓展利润空间的需要
拓展和建设天音营销网络,是公司应对智能终端市场业绩增长放缓而将公司智能终端营销网络规模扩大、填补部分区域市场空白、拓展利润空间的必然选择。

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的市场覆盖率将不断提升,分销产品将更加多元化,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增加公司利润空间。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智能终端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为了促进智能终端行业发展,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 5G加快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指导文件,为智能终端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为下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2)重要合作方之一华为在手机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及技术优势提供了市场保障
经过近十余年的发展,华为手机积累了较好的品牌和口碑,品牌影响力和顾客满意度均不断提升。2022年,HarmonyOS 3正式发布,对超级终端进行了全面“扩容”,手机、平板、PC、智慧屏、耳机、手表、车机等 12款设备均支持连接组合成超级终端,让用户拥有更自然、流畅的多设备交互体验。鸿蒙生态在飞速发展,2022年新增生态产品发货量突破 1.81亿台。2023年下半年以来,随着 2023年 8月华为鸿蒙 4.0系统发布及华为 Mate 60系列手机发售,搭载国产麒麟芯片的华为 5G手机重磅回归。自 2019年 HarmonyOS发布以来,鸿蒙生态设备的数量已超 8亿台。华为作为公司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其手机品牌的优势资源与公司沉淀多年的智能终端营销网络,将为公司营销网络的长足发展提供更多的可行性支持。

(3)公司自身丰富的运营经验、人才技术积累提供了基础保障
通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拓展、运营经验,拥有了丰富的渠道资源和强大的终端分销能力,向超过 20,000家下游业务伙伴提供分销、零售、物流、售后等多样化、全方位的智能终端供应链服务。

公司在通信分销行业具有良好的口碑,通过外引内培,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完善干部培养体系,强化人才梯队建设。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批优秀的管理团队、一流的手机分销团队、精湛的互联网技术团队,可以有效地支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55,000.00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38,443.00万元,剩余部分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投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营销网络固定 资产营销网络场地购置9,390.009,390.00
2    
  营销培训中心场地购置5,967.005,967.00
3    
  办公用品购置626.00626.00
4    
  办公车辆购置704.00704.00
5    
  运输车辆购置5,086.005,086.00
小计  21,773.0021,773.00
6供应链物流数 智化无人前置 微仓硬件设备购置11,585.0011,585.00
7    
  软件系统购置965.00965.00
序号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小计  12,550.0012,550.00
8场地租赁费分公司租赁159.00159.00
9    
  办事处租赁253.00253.00
小计 412.00412.00 
10营销网络场地装修费3,708.003,708.00 
11铺底流动资金16,557.00- 
 合计55,000.0038,443.00 
5、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无需编制环评文件报批。

(二)天音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天音通信及其子公司实施,总投资额为 7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51,340.50万元,建设周期 3年。本项目将立足公司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现状,结合公司现阶段运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对数字化系统的需求,对公司多项数字化系统进行建设及升级。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政策,符合“十四五”规划战略目标
数字技术正在推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加速前进并深刻影响全球格局。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国家数字化发展战略,来布局科技与经济发展以打造战略竞争优势。为提升核心竞争力,我国也将数字化发展提至国家战略高度,并持续出台政策推动产业信息化、智能化;支持企业利用信息系统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和提升行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响应了国家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和意见,通过对现有信息化系统的改造升级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降低了企业研发、库存、物流等成本,增强了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顺应了国家数字化升级和产业智能化的战略布局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

(2)实现公司“一网一平台”战略及“1+N”产业布局
目前,公司内部各业务中心之间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业务管理系统还未能够充分高效对接,各业务板块间无法协同发展,亦无完全满足支撑公司区域扩张和业务类型延伸的管理需求。

要实现公司战略和产业布局,必须以公司整体管控以及业务协同为指导,以管理需求、实际业务流程和未来发展规划为依据,分析提炼共性的信息系统建设需求,统一规划公司级或跨业务的应用系统,建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定制化信息管理“大系统”,用数字化、信息化工具支撑业务协同,同时整合整个公司层面数据,应用数据分析等功能,为管理层决策、业务执行提供数据支撑。公司的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要真正实现提效降本的效果,必须针对其实际业务和管理流程开发定制化的数字化系统。

(3)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管理效率
公司通过本次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升级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统一管理平台,可以减少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渠道管理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公司的核心业务为通信产品分销业务,分销业务涵盖了采购、物流、分销、零售服务、售后、电子商务、财务结算等过程,价值链条长。公司建设数字化平台,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使用技术手段实时同步处理多个信息,保证其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畅通,能极大协助业务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和管理成本,有效提升公司供应链管理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利润空间;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板块不断拓展,电子零售、彩票、新能源汽车销售等业务不断发展,对公司信息系统的要求亦不断提高,本项目建设将为公司拓展业务范围和覆盖面提供基础保障,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动能正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的空间。2022年国家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部署了“构建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体系”重大任务,明确了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方向、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为未来五年我国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作为我国在经济发展新时期的重大发展战略,数字化转型对加速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及推动商业机制创新等具有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并集中出台一系列政策来加速以数字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新基建”建设。本项目建设顺应国家政策要求,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利益。

(2)市场技术条件成熟,具备众多成功案例借鉴学习
近年来,国内产业数字化升级进程不断加快,以物联网建设、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基建全面发力,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动能。国内很多企业的管理模式都逐步从传统模式走向数字化管理模式。

目前,各种数字化技术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公司可借鉴其他企业的成功案例,更有效地进行数字化平台的建设。

(3)公司具备雄厚的实施团队和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在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上都有成熟经验和实践积累,在数字化建设方面亦取得了一定成果,积累了一定经验。公司子公司上海能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即是一家以数字化技术驱动、提供专业电商销售运营服务并拥有自建供应链及仓储服务的综合类电商企业。公司在多年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培养和建立了一支懂技术、懂业务的技术团队,为公司实施数字化平台建设奠定了基础。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共投资 7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51,340.50万元,具体投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设计费300.00300.00
2建安费6,030.006,030.00
3硬装费1,719.501,719.50
4办公设备费2,500.002,500.00
5软件系统24,255.5024,255.50
6服务器等硬件设备9,253.709,253.70
7信息安全专项费用580.00580.00
8工程监理与咨询费1,675.421,675.42
9系统集成费5,026.385,026.38
10其他费用2,659.50-
11铺底流动资金16,000.00-
合计70,000.0051,340.50 

5、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无需编制环评文件报批。

(三)天音彩票研发与产业化运作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天音通信及其子公司实施,总投资额为 49,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34,378.00万元,建设周期 3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天音彩票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彩票软硬件产品研发投入、研发团队建设等。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彩票传统销售门店生存压力加大,产业升级迫在眉睫
随着中国城市化、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彩票门店的成本越来越高,主要集中在房租与人工成本,彩票传统门店生存日益困难;并且随着用户购买习惯改变,彩票传统门店模式亦受到了越来越大的挑战,生存压力逐渐增大,由此如何改变彩票营销模式,发展新用户并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个性化服务,从而提升传统门店竞争力,是行业未来发展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也是公司实施本项目的重要推力。

(2)提升公司彩票业务核心竞争力的必要举措
本项目将重点聚焦彩票数智化,推动彩票传统门店业务升级,对该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使集团的战略转型迈出了重要一步,同时依托公司多年的资源体系,为客户提供集运营管理、信息发布、新媒体服务、用户运营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全面解决客户痛点,有效地构建竞争壁垒,获得竞争优势。本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天音彩票研发中心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丰富天音彩票研发中心的产品库,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天音彩票业务在行业中的地位与口碑。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彩票产业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公司彩票业务重点发展战略
近年来,公司的彩票业务稳定发展,海外业务实现突破。国内业务方面,2022年公司在湖北、河北、四川、河南、广西等二十余省福体彩项目中频频中标,彩票数智化平台在多个省份实现突破,行业地位进一步提高。海外业务方面,公司视频彩票系统、终端、以及多款视频彩票游戏在牙买加完成上线,并稳定投入运行,为牙买加国家彩票运营商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公司还与合作伙伴签订了加勒比新地区意向协议,并积极筹备多个地区的国家彩票投标,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公司为尼日利亚合作伙伴提供的体育彩票平台稳定运行,服务用户数对比 2021年增长超过 900%,公司彩票业务已形成日趋完备的国际化服务能力。

2023年,公司仍然坚持“立足国内,发展海外”的经营思路。一方面,公司致力于国内行业标准的引领与制定,把握中彩系统统一的窗口和契机,在国内彩票行业构建“技术服务+业务服务”的服务生态体系,不断拓展数智化平台及服务,推动彩票行业数字化转型,激活数字经济创新动能;另一方面,聚焦海外目标市场,打造海外高质量的样板工程,形成彩票行业口碑,为开拓市场奠定扎实基础,把握局部出现的产业链整合及延伸机会,尤其是在海外新兴市场出现的运营合规化趋势及线上发展趋势。

(2)公司具备研发与技术的服务实力和人才基础
公司彩票研发中心已居于国内彩票行业领先地位,作为国内领先的彩票综合技术服务提供商,公司长年专注于彩票业务深耕与技术创新,获得“中国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重点软件企业”等认定,在世界彩票业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口碑,深受客户与合作机构好评,先后取得 CMMI5、ISO9001、ISO270001、世界彩票协会 SCS安全认证等一系列专业认证资质,研发实力与技术服务能力并驾齐驱,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凭借对客户业务需求的独到理解,以及对技术的深入钻研,公司拥有全方位的综合解决方案与服务能力,打造了用户黏度高、针对性强、可扩展性高的极具竞争优势的一系列产品,奠定了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现有产品的相关系统已成功运行多年,公司不断积累了行业基础信息和经验,这些信息和经验为公司推出新的产品奠定了基础。公司培养了一批既通晓信息技术、又熟悉公司业务的技术人才,他们将成为本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3)公司彩票业务拥有庞大的市场用户基础
公司彩票研发中心专业从事终端设备及系统研发和生产,研发团队经验丰富、注重创新,经过在终端供应领域多年的经营积累,积累了稳定的客户资源,建立了良好的业内口碑。公司彩票业务覆盖国内 28个省市自治区、多个海外市场,为国内外多个彩票机构提供包括彩票游戏设计、交易管理系统研发、终端设备设计与制造、综合营销及运营服务在内的全产业链解决方案及一揽子交钥匙工程,拥有庞大的用户基础。公司彩票研发中心开展彩票数字化研究,将具有坚实的用户基础,也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产业链布局。(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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