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一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93)。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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