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4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及可回收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2,849.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849.92万元,将导致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减少 2,849.92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要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