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300958):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20:56:00 中财网
原标题:建工修复: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1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4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11月 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号院 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4)
2.01修订《公司章程》
2.0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4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3.第 2.01、2.02、2.03、2.0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回执》(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年 11月 7日 9: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 11月 7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号院 16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15;传真号码:010-68096677。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务联系
联系人:赵鸿雁
联系电话:010-68611688
联系传真:010-68096677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号院 16号楼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参会股东回执》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958”,投票简称为“建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建工环境修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建工环境修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2.01修订《公司章程》   
2.0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4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回执

法人股东姓名/个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法人股东盖章(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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