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00279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4-052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0月 25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5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5日(星期五)上午 9:15至 2024年 10月 25日(星期五)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 18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宗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8人,代表股份 158,238,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43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 116,55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1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6人,代表股份 41,688,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59%。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6人,代表股份3,353,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9%。 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8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83%; 反对 797,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039%; 弃权 59,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6,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4431%; 反对 797,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7762%; 弃权 59,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80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6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479%; 反对 798,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044%; 弃权 75,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0,1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3.9511%; 反对 798,0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7971%; 弃权 75,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518%。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63,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0%; 反对 901,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700%; 弃权 7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8,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0.9336%; 反对 901,9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8939%; 弃权 7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1725%。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31,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68%; 反对 833,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66%; 弃权 7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6,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9528%; 反对 833,2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8449%; 弃权 7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02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孙春艳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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