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100LOF (162509): 1025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和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0:31:13 中财网
原标题:中证100LOF : 1025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和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名和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调整中证 100等指数名称的公告》,“中证 100指数”将于2024年10月28日正式更名为“中证A100指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对旗下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更新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本次修改将自2024年10月28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公告如下(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一、将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标的指数名称由“中证100指数(简称:中证100)”调整为“中证A100指数(简称:中证A100)”。

二、“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为“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由“国联安中证100指数(LOF)”变更为“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LOF)”,场内简称由“中证100LOF”变更为“中证A100LOF”,英文简称由“CSI 100E”变更为“CSI A100E”。

更名后,基金代码不变,标的指数名称变更暂不涉及指数编制方法实质性变更。

修订后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0月28日起生效,本公司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将于2024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附表:《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文件修改前修改后
基金 合同一、前言 (三) 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由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联安双禧中 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 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 中国证监会对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一、前言 (三) 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由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更名而来,国联安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联安双 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变更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联安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国联安 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联安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 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联安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9.中证 100 指数:指由上海和深圳证 券市场中选取100 只A 股作为样本编 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以综合反映沪深 证券市场中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 值公司的整体状况。中证 100 指数由二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联安中证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国联安 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联安中证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联安中证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联安中证 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9.中证A100指数:指选取100只市值 较大、流动性较好且具有行业代表性的 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核 心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证 A1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名称 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 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 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 者提供一个投资中证100指数的有效工 具,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 定收益。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名称 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 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 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 者提供一个投资中证A100指数的有效 工具,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 稳定收益。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四、基金的历史沿革 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由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更名而来,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联安 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而来。 …… 自2024年10月28日起,根据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国联安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名称变更为 “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
 十二、基金的托管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 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国联安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十二、基金的托管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 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国联安中证 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十四、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 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 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十四、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 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 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者 提供一个投资中证100指数的有效工具, 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 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中证 100指数的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等。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 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 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 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 金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以实现对 中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 …… 1、股票组合的构建方法 本基金按照成份股在中证 100指数中的 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如有股票 停牌的限制、股票流动性、法律法规限制 等因素,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 购买某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 其他合理方法(如买入非成分股等)进行 适当替代。 …… (五) 业绩比较基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100 指数。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者 提供一个投资中证 A100指数的有效工 具,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 定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中证A100指数的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等。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 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 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 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 金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以实现对 中证A100指数的有效跟踪。 …… 1、股票组合的构建方法 本基金按照成份股在中证A100指数中的 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如有股票 停牌的限制、股票流动性、法律法规限制 等因素,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 购买某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 其他合理方法(如买入非成分股等)进行 适当替代。 …… (五) 业绩比较基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A100 指数。
 中证 100指数是从沪深 300指数样本股 中挑选规模最大的 100只股票组成样本 股,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最具市 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值公司的整体状 况。中证100 指数具有市场代表性好、 历史业绩表现突出、编制规则透明度高、 成份股数目适合跟踪、流动性强、市场认 知程度高、指数运作体系完备、未来创新 潜力较大等综合优势。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100 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中证A100指数选取100只市值较大、流 动性较好且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上市公司 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核心龙头上 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证A100 指数 具有市场代表性好、历史业绩表现突出、 编制规则透明度高、成份股数目适合跟 踪、流动性强、市场认知程度高、指数运 作体系完备、未来创新潜力较大等综合 优势。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 A100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托管协 议全文 中证100指数全文 中证A100指数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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