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100LOF (162509): 1025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和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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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0:31:1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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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证100LOF : 1025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
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和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
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名和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调整中证 100等指数名称的公告》,“中证 100指数”将于2024年10月28日正式更名为“中证A100指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对旗下国联安
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更新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本次修改将自2024年10月28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公告如下(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一、将国联安
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标的指数名称由“
中证100指数(简称:
中证100)”调整为“中证A100指数(简称:中证A100)”。
二、“国联安
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为“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由“国联安
中证100指数(LOF)”变更为“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LOF)”,场内简称由“
中证100LOF”变更为“中证A100LOF”,英文简称由“CSI 100E”变更为“CSI A100E”。
更名后,基金代码不变,标的指数名称变更暂不涉及指数编制方法实质性变更。
修订后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0月28日起生效,本公司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将于2024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附表:《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文件 | 修改前 | 修改后 |
基金
合同 | 一、前言
(三) 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由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联安双禧中
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
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
中国证监会对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 一、前言
(三) 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由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更名而来,国联安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联安双
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变更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
| 二、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联安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国联安
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联安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
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联安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9.中证 100 指数:指由上海和深圳证
券市场中选取100 只A 股作为样本编
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以综合反映沪深
证券市场中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
值公司的整体状况。中证 100 指数由 | 二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联安中证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国联安
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联安中证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联安中证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联安中证
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9.中证A100指数:指选取100只市值
较大、流动性较好且具有行业代表性的
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核
心龙头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证
A1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 |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 | 布 |
|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名称
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
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
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
者提供一个投资中证100指数的有效工
具,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
定收益。 |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名称
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
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
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
者提供一个投资中证A100指数的有效
工具,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
稳定收益。 |
|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 |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
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由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更名而来,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联安
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而来。
……
自2024年10月28日起,根据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国联安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名称变更为
“国联安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 |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 |
| 十二、基金的托管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
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国联安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 十二、基金的托管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
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国联安中证 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
| 十四、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
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
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 十四、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
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
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
|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者
提供一个投资中证100指数的有效工具,
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
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中证 100指数的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等。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
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
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
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
金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以实现对
中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
……
1、股票组合的构建方法
本基金按照成份股在中证 100指数中的
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如有股票
停牌的限制、股票流动性、法律法规限制
等因素,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
购买某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
其他合理方法(如买入非成分股等)进行
适当替代。
……
(五) 业绩比较基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100
指数。 |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者
提供一个投资中证 A100指数的有效工
具,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
定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中证A100指数的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等。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
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
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
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
金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以实现对
中证A100指数的有效跟踪。
……
1、股票组合的构建方法
本基金按照成份股在中证A100指数中的
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如有股票
停牌的限制、股票流动性、法律法规限制
等因素,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
购买某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
其他合理方法(如买入非成分股等)进行
适当替代。
……
(五) 业绩比较基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A100
指数。 |
| 中证 100指数是从沪深 300指数样本股
中挑选规模最大的 100只股票组成样本
股,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最具市
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值公司的整体状
况。中证100 指数具有市场代表性好、
历史业绩表现突出、编制规则透明度高、
成份股数目适合跟踪、流动性强、市场认
知程度高、指数运作体系完备、未来创新
潜力较大等综合优势。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100
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 中证A100指数选取100只市值较大、流
动性较好且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上市公司
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核心龙头上
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证A100 指数
具有市场代表性好、历史业绩表现突出、
编制规则透明度高、成份股数目适合跟
踪、流动性强、市场认知程度高、指数运
作体系完备、未来创新潜力较大等综合
优势。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
A100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
托管协
议 | 全文
中证100指数 | 全文
中证A100指数 |
|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 |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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