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300323):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

时间:2024年10月27日 16:11:24 中财网
原标题:华灿光电: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5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林金桐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林金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即 2026年 8月 30日)。辞职后,林金桐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金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林金桐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金桐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林金桐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林金桐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林金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沈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沈波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波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北京大学理学部副主任,宽禁带半导体研究中心主任,物理学院长江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曾任东京大学先端科技研究中心(RCAST)客座教授、日本千叶大学电子学与光子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访问教授,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半导体照明”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国家863计划“第三代半导体”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组长,现任国家“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第三代半导体方向专家组组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国内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和国防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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