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静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可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有效保障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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