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30034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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