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30034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人,实际表决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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