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30040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致同能够客观、独立、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董事会定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看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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