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30122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林证券对中荣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8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28元,共计募集资金 126,932.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919.9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0,012.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10月 17日汇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85.3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827.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9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项目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系项目投资支出包括了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规划,前期经过充分地可行性论证,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受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业务需求等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预期有所放缓。 基于稳健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露 韩志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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