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600692):亚通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6:11:19 中财网
原标题:亚通股份:亚通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上海·崇明
2024年11月5日
目 录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5日 13:30
二、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绿海路 780弄 1号
三、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翟云云女士
四、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 11月 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 11月 5日)的 9:15-15:00。

七、 现场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人数、代表的股份总数,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

(二) 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股东发言并投票表决
(四) 统计表决情况
(五) 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六)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议案一】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做《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经公司大股东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议,公司
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施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施俊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俊:男,1976年 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
硕士,曾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议案二】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做《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请
予以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
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中兴华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
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的概况: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尚先生,合伙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年来为
赛福天(603028.SH)等多家公司签署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上
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国有集团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秋月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
始从事证券服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年来为欧圣
电气(301187.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并签署审计报告,
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11
年,从事证券业务服务8年。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
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宝武镁业(002182)、世荣兆业(00201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事务所拟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的费用为66万元,其
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4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与上年度一致。

中兴华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
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在此期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采取了公开招标的方式,根据中标结果,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众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众华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招标
选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选
聘过程进行了监督。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中兴华所具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会议
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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