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68815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6:11:28 中财网
原标题:唯捷创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议案 1:关于拟参与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 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5日 14点 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北投亦庄产业园 16号楼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11月 5日至 2024年 11月 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荣秀丽女士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5、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拟参与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会议结束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
关于拟参与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加快产业升级与发展步伐,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来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海南华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贵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旭徽联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及嘉兴鸿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嘉兴唯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重点布局半导体及周边应用产业投资机会,主要投资于半导体、新材料、智能制造、人工智能、软件信息服务、新能源智能汽车、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含新三板企业股权),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

投资基金初步拟定募集资金规模 2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拟出资比例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 75.00%,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深圳市贵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是公司关联方;合肥旭徽联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Gaintech Co. Limited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属于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议案 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 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 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 目资金的支出,均应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 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并按照 公司资金审批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予以 付款。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 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应先由资 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 主管领导审核,并按照公司资金审批制度 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予以付款。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时,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募投项目投 入情况按月制作统计汇总表,对上个月公 司募投项目支出明细进行归集,经相关业 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由财 务部对每月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 项目用途支出明细进行统计,编制明细底 稿及汇总表格,由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办 公室对明细底稿及汇总表格进行合理性、 合规性审核,经公司内部管理层审批后, 财务部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用途 支出进行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对于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于募投项目
修订前修订后
 的支出,由财务部按月对支出明细进行统 计,编制明细底稿及汇总表格,由公司审 计部、董事会办公室对明细底稿及汇总表 格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审核,并将募集资 金月度使用情况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新增条款(后续条款编号顺延更新)第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除监管机构依法 对其进行处罚外,公司也有权根据实际情 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包括降低其薪 酬标准、免去其职务等,并可依法要求其 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除上述条款外,《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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