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300217):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上述提案1-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1-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提案1应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提案2应选举独立董事3名,提案3应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每项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3)、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6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或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经洋 吕树栋 电 话:0511-8898859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 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 邮 编:212132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17。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提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提案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提案 3:选举非职工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本次投票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3、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标见上表;决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说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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