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60533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成三荣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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