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30131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7:35:47 中财网
原标题:唯特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月 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47.56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8,640,000股变更为 85,028,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8,64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 85,028,000元。鉴于上述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 10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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