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同意关于审议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港航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落实政府收储土地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港航有限公司推进落实政府收储 356.901亩土地事项、同意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推进落实政府收储0.97亩土地事项。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