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兴业科技(002674):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8:06:12 中财网
原标题:兴业科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关联交易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晋江分行”)申请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中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晋江分行”) 申请 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工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该笔授信中的 30,000万元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泉州分行”) 申请 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招商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泉州分行”)申请 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民生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关联关系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父亲。

孙婉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之配偶,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姐,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母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吴华春先生和孙婉玉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3、董事会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024年 10月 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表决时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父亲。

孙婉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之配偶,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姐,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母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吴华春先生和孙婉玉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向中行晋江分行申请 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中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工行晋江分行申请 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工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该笔授信中的30,000万元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招商银行泉州分行申请 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招商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民生银行泉州分行申请 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民生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关联方此次的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关联方此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共同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公司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及孙婉玉女士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和孙婉玉女士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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