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10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董事史亚洲、孙建军,独立董事许丽华、武刚、曾建光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飞鹏先生主持。 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认真研究并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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