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300094):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由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水产”)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 12个月,有效期内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 2、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忠、陈汉、李春艳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国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0%,为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规定的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7条中“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关 联 人: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余市劳动北路 法人代表:李国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通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不超过 12个月,有效期内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借款年化利息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 四、2024年初至披露日与控股股东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湛江南方水产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经营类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金额共计 617.66 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用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公司业务的拓展,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借款年化利息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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