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600396):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4-061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 2024年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环球)、厦门克利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克利尔)、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内蒙 古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物流内蒙古分公司)、华远星海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星)发生燃料采购及相关费用不超过58,000 万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2024年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 意将《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4年10月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 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毕诗方、田立、王锡南、赵伟、曾庆华、华 忠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增 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 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 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3. 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此项关联交易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 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 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董事 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6及6.3.7条规定,公司全资、控 股子公司增加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58,000万元,符合公司与关 联人交易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一)关联方介绍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是本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之规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华电环球、厦门克利尔、华电物 流内蒙古分公司、华远星是中国华电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除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合法存 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 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往进行过相关交 易,并且执行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 履约工作的指示精神,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按照当前国家 发展改革委指导价向关联方华电物流内蒙古分公司采购长协煤, 按照市场价向关联方华电环球、厦门克利尔增加采购市场煤,按 照市场价向关联方华远星增加采购船运服务运输煤炭。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燃料主要是保证冬季 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缺口,为 公司保障发电供热安全、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有力支持。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 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 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及记录;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 议及记录。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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