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30016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8:56:08 中财网
原标题:通源石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4-045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人寿壹中心A座1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任延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90人,代表股份73,679,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90,908,629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量为2,450,000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为1,720,0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86,738,629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862,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16,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16,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梅慎实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议案5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3,679,754股;其中同意 72,312,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14%;反对 1,2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76%;弃权 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4.49%;反对1,29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4.72%;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79%。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3,679,754股;其中同意 72,155,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93%;反对 1,3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85%;弃权 1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92,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71%;反对1,3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47%;弃权1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2%。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3,679,754股;其中同意 68,871,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47%;反对 4,6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26%;弃权 19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6%。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8,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46%;反对4,61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33%;弃权19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0%。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3,679,754股;其中同意 68,875,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48%;反对 4,5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18%;弃权 2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4%。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13,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52%;反对4,5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1.63%;弃权2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85%。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3,679,754股;其中同意 69,032,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69%;反对 4,5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14%;弃权 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7%。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69,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29%;反对4,5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1.29%;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42%。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王梦颖律师、潘洁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