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00211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5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 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 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年 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终止实施 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 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上述提案1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 为通过。提案 2、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方为通过;审议提案2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 当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 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11月 13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 钢闽光大数据中心18楼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 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 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 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 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股 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 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 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 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 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则须 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 手续。 4.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 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11月13日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 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 记。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 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 大数据中心18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胡红林、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0”, 投票简称为“三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 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 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
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 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 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 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 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 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 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 加盖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