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603277):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股份”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00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0元/股。 二、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00元/股。 三、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琴富,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四、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叶仙、陆其德,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其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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