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9:21:17 中财网
原标题:恒兴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11月 13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宜兴市青墩路 1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11月 13日
至 2024年 11月 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 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 体的议案》
2《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276恒兴新材2024/1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邮件以 2024年 11月8日 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一)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 11月 12日 13:00-15:00
(二)会议登记地点 宜兴市青墩路 1号三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叶 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电话:0510-87865006 Email:[email protected]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11月 13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11月 13
序 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 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 施主体的议案》   
2《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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