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芯片(60087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芯片”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电科芯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益丰润勤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87,110,185股,发行价格为 4.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99,999,989.85元。 2021年 12月 16日,公司收到特定投资者实际缴纳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899,999,989.85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7,000,000.00元后,到账金额人民币 882,999,989.8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45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9日披露的《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 2021年 9月 28日披露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和投资金额调整的公告》,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进行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高性能功率驱动及控制集成电路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子公司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高性能功率驱动及控制集成电路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和投资计划均通过前期论证,且公司及子公司积极推动项目实施,由于该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产品因市场环境、需求、应用方案变化,导致产品技术指标升级、研发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 1、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消费电子行业竞争加剧,相关配套产品销售单价逐年降低,募投项目中部分针对消费电子领域升级的功率驱动及控制集成电路已不能满足子公司发展需要;工业母机、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需求旺盛,配套产品附加值较高,相应功率驱动及控制集成电路需要往高效化、集成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产品性能、封装工艺、可靠性需要进行进一步升级。 2、部分产品应用方案在项目执行期内发生变化。随着新能源汽车部分供电往更高电压方向发展,子公司针对汽车应用的负载开关等产品技术指标,往高压大功率方向进行了升级,导致产品研发周期延长。 综上,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客观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客观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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