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600765):中航重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79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原聘任的年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承接上市公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于 2024年 5月 10日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个月(2024年 5月 10日起至 2024年 11月 9日止),为保证年报审计的正常进行,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亭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中铝集团、中铝国际、青青稞酒、安博通、冠昊生物、丰林集团等央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目前兼任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悦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参与多家IPO审计业务,至今为国电电力、中直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无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宋治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梯、卫光生物、特一药业、联得装备、白云山、安妮股份、瑞华泰、共同药业、丰林集团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费用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其中决算审计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在现有审计范围无变化的情况下,预计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控制在178.6万元以内。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年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承接上市公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于2024年5月10日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此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验证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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