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60023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0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4年 10月 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9)。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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