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60023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7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0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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