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郭砚君先生召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拟定120万元/年,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行情、实际审计服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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