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300284):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4-053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将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年 8月 21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 1月 3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根据符冠华、王军华于 2021年 3月 26日出具的《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之相关约定,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所持 7,500万股、5,1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2021年 1月 22日),止于珠江实业集团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截至本公告日,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62,876,845 股、49,620,000股。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11月 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1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号公司 4楼第一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议案 2、议案 3和议案 4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议案 2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6名、议案 3应选举独立董事 3名、议案 4应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2名。其中,每项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上述议案 3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进行表决。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4)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年 8月 21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 1月 3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根据符冠华、王军华于 2021年 3月 26日出具的《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之相关约定,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符冠华、王军华分别放弃所持 7,500万股、5,1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时间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2021年 1月 22日),止于珠江实业集团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截至本公告日,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62,876,845 股、49,620,000股。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岭松、姚晓萍 联系电话:025-86576542 联系传真:025-86576666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号) 邮政编码:2100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6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284 2. 投票简称:苏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④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人(本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人(本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表决权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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