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300525):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可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办理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余 349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均为 A/B级,可按本次行权比例的 100%行权。 本次拟行权的 34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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