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00219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劲嘉股份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8,787,182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8.74元/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4,618,100.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210006)。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 12月 31日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8,322.2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645.46万元,全部为设备投资,铺底流动资金 676.78万元。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方面针对现有设备升级改造,另一方面新增部分社会化精品包装产能 8,000万个。 项目预期效益:本项目预期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 26,571.76万元(不含税),年均税后利润为 4,118.56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拟投资金额为8,322.24万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5,963.5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2,478.15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投资进度为 71.66%。 (二)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实施“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基于对当时的市场动态、行业前景及运营现状的深入分析与综合考量,此项目旨在通过先进的设备改造和新增产能,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华东地区精品包装市场的综合竞争力,推动产能分布结构的持续优化。 在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与执行过程中,公司遵循合理、节约及高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监控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实现了募集资金的有效管控与一定程度的节约;然而,自该项目实施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格局以及下游市场需求均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些外部因素的变动导致该项目的实际进展与预期目标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偏差,若继续沿用原有的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公司将面临无法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鉴于此,为推动公司的长期高质量发展,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全体股东的切身利益,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决定终止“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形成的相关资产将继续使用。 四、剩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为提高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终止“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2,478.15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五、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内部审议程序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胡征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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