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00219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21:30:18 中财网
原标题:劲嘉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万 元)拟使用募 集资金总 额(万元)调整后拟 使用募集 资金总额 (万元)截至 年 2024 月 日累 9 30 计使用募集 资金(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基于 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 运营支撑系统项目52,200.0052,200.0019,661.8118,657.74已结项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51,928.6038,427.0038,427.0035,524.58已结项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 能化升级项目7,981.967,981.967,981.964,632.87已结项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 能化升级项目9,582.729,582.729,582.728,398.21已结项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 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8,322.248,322.248,322.245,963.512024年 12月 31日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15,140.0015,140.0015,140.0014,601.19已结项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5,392.0015,172.0815,172.088,101.842024年 12月 31日
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 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 溯源平台项目39,290.0018,174.00--不适用
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18,174.0018,174.00已结项
BOPP 山东新型 薄膜及复合 纸材料项目  30,000.0030,000.00已结项
合计199,837.52165,000.00162,461.81144,053.9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延期的原因及调整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将在原有工业产业园内进行装修和安装打样及测试生产线、检测中心,装修设立创新中心研发办公室,充实完善创新中心技术人员,增加设备和软件。

预计效益:本项目不涉及产能,因此不进行效益测算。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企业智能包装新产品研发过程中的试制试验水平,增强企业产品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档次,加快新产品推出速度,促进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

2、项目延期的原因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8,101.8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7917.17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投资进度为53.04%。

受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消费市场的动态调整,以及客户及市场需求等因素所影响,公司基于发展战略和包装行业的发展趋势,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延期。

3、调整前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行业趋势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等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正常进行之中,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管理及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1、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审阅相关材料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不存在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