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30015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21:40:30 中财网
原标题:瑞凌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雷霈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 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0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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