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30135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1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 10月 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月 1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克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且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5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最长不超过 36个月的理财产品。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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