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300687):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58,0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的0.0144%。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为12.36元/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完后、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意信息”)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2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报董事会审议。 2、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不适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3、2020年9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满足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0年9月22日,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3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0月8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7、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8、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0年11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8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1,073.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1年5月2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数量由1,073.00万股调整为1,716.80万股,预留数量由77.60万股调整为124.16万股,授予价格由20.50元/股调整为12.706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7月28日为限制性股票的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1、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8,0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12人因部门绩效考核划分为合格或(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B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6,544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公司董事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24,544股。 12、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0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3,456股,占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4391%。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变更并办理登记备案的议案》。 14、2022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2.7063元/股调整为12.59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2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公司董事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920股。 16、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880股。 17、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5,2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3人因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及/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2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公司董事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40,400股。 18、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7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76,400股。 19、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向全体股东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401,675,9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元人民币现金,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2.5933元/股调整为12.4690元/股【按股权登记日的12.469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8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1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8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公司董事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1,680股。 21、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920股,占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的0.02%。 22、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6,4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1人因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及2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B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0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公司董事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44,400股。 23、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即将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20,400股,占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的1.20%。 24、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0,124,96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800,089股后的406,324,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12.4690元/股调整为12.3600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为 0.1089807元人民币,12.4690-0.1089807≈12.3600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5、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2023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38,4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6、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8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1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2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公司董事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3,120股。 27、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080股。 注1: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授予总量288,000股的30%,即86,400股,减去本次因考核不达标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4,320股,减去 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授予股数80,000股中属于第三个归属期30%部分的股数24,000股,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080股。 注2:公司总股本为410,124,969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5,910,039股,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为404,214,930股。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期为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7月28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已经于2024年7月27日届满。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四、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1、授予日:2021年7月28日。 2、归属数量:58,080股。 3、归属人数:5人。 4、授予价格:12.3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5名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共计58,080股进行归属。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归属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 5%以上股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所律师认为,赛意信息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关于公司本次归属事项,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已经于2024年7月27日届满,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涉及的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58,08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将归属限制性股票58,08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10,124,969股增加至410,183,049股,将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