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智能(30108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22:30:48 中财网
原标题:百胜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胜智能”)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3号)同意注册,百胜智能于2021年10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446.6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9.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757,336.3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7,901,450.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855,885.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5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084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号募集资金用途
36050152016509888666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115701011268686868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总投资额
27,094.71
3,731.49
30,000.00
60,826.20
因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 2021年 11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总投资额
27,094.71
3,731.49
30,000.00
60,826.20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543,828.6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8,654,029.5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收到的理财收益)。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未经审计。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上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关联关系说明。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构机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制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闲置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现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必要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 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收益水平,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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