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603088):宁波精达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高昇投资有限公司、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艳、谢欣沅、胡冠宇合计持有的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同时向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收购方,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如下: 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指标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说明。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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