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瑞尔特(002790):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 2024年具体的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现金分红方案。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为:(1)中期现金分红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2)中期现金分红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前述两个条件须同时满足时方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以公司届时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0%。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度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6,340,886.96元,2024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80,867,264.94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1,048,356.2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02,752,256.51元。 根据 2024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及整体财务状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417,872,3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714,892.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3.23%。本次股利 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自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时,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 2024 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因此本次《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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