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30132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0,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0,689.48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5月 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4-0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外,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47,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42,334.02万元。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67,090.2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 3,318.43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845.89万元,银行募集资金结余为 75,243.83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 3.45%测算,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1,725万元/年,能够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