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 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24层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具体详见同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0-17:30。 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 2.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 24层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 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2024年11月12日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 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莹 联系电话:0571-87115535 传真:0571-8711553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24层浙江星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00 5. 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 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077,投票简 称:“星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 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附件2: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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