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30065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58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迪克”)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卡车轮毂轴承单元建设项目”及“实训中心和模具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6号)的批复意见,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8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850.00万元。截至 2020年 3月 18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8,5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8,350.00万元,已由国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28,350.00万元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未来科技城支行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 3310010240120100124271),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44.04万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05.9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84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储存。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承建设项目”和“实训中心和模具中心项目”。该项目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及本次延期前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项目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工程开工率不足、物流受限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慢于预期。同时,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并管控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质量标准,对本项目厂区屋面进行了二次修复施工,导致后续设备优化调试进度均有所延缓,从而延长了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时间。 目前,募投项目已陆续进入设备产线调试、试生产阶段,但项目整体验收工作量较大,仍需要一定的时间。为确保募投项目高质量推进,经过公司审慎考虑,适当延长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期限。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工程开工率不足、物流受限以及屋面二次修复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慢于预期。为了更加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保障资金安全合理运用,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本“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承建设项目”和“实训中心和模具中心项目”完工前,公司将合理调度生产,保证现有设备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及生产效率,充分利用现有产能以满足市场订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承建设项目”、“实训中心和模具中心项目”建设期至2025年6月30日。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雷迪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雷迪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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