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002930):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14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1,252,568.23元,母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1,426,957.27元;截至 2024年9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036,674,383.06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07,342,058.27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公司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4年前 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7,342,058.27元。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4年 10月 18 日总股本 457,489,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 金股利含税金额总计 45,748,948.00元,占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26.71%,占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22.06%,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 分配比例(即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以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 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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