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002538):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45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6、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海啸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东升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孟凡勇先生,201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年 ;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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