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际(300532):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0:08:50 中财网
原标题:今天国际: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2 证券简称:今天国际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 4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 5月 13日,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 5月 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 12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年 12月 27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9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 5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6、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年 6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7、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5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年 9月 19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310,231,3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3,069,390.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年 4月 23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310,231,3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3,069,390.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4年 9月 5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年 9月 11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股本总数 310,231,3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55,115,65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半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合计转增 139,604,085股。

2023年半年度、2023年年度、2024半年度权益分派现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28-0.30-0.30-0.50)/(1+0.45)=4.26元/股。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均由7.28元/股变更为 4.26元/股。

注:本次系授予价格的第三次调整,第一次调整系因公司实施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股派现金红利 1.2元,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授予价格由 7.70元/股调整为 7.58元/股。第一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次调整系因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红利 3.0元,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授予价格由 7.58元/股调整为 7.28元/股。第二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注】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91 ×(1+0.45)=421.95万股(其中,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0.80万股调整为 146.16万调整后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40.60×(1+0.45)=348.87万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40万股调整为 73.08万股,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190.20万股调整为 275.79万股)。

注:调整前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1万股系已扣除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股份合计 68.70万股后的数量。

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的调整事项。

五、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归属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等手续; 2、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前述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10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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