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3007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0:18:41 中财网
原标题:英可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英可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2.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0.29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081,2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3,081,25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000,0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年 10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0000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闲置原因
根据《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2018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的相关决议,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补充与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营运资金。该项目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主要投资内容
1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23,500.00现有主要产品的扩大产能、产 品升级及新应用领域的产品生 产
2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7,500.00现有产品的持续升级换代研发 及新产品开发
3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7,500.00-
合计38,500.00- 
公司于 2022年 2月 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于 2022年 3月 11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来自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项目 1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研发中心项目 3,000万元募集资金。

以上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额
1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13,50013,500
2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 基地项目13,00013,000
3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4,5004,500
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7,5007,500
合计38,50038,5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0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 金 金额截至2024年09月 30日累计投入金额截至2024年09 月30日存储余额
1智能高频开关电源 产业化项目13,50013,540.4140.38
2智能高频开关电源 研发中心项目4,5002,200.3998.45
3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7,5007,547.77--
4英可瑞智能高频开 关电源产业园上海 基地项目13,0008,700.810.29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3,500.00 
合计38,50031,989.383,639.11 
公司于 2024 年 7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上海基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4年 7月 1日,公司“上海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4,301.04万元。

公司拟将该项目账户余额人民币 4.301.0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3,639.11万元,扣除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0万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 3,639.11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3,5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前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万元(含 3,600万元,下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有保本承诺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银行,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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