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603689):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天然气”)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进行投资理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本次计划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法律合规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投资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理财产品的实施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法律合规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均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本次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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