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30066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7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公司11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平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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